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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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业务介绍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复审时限为9-12个月。


所需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

3、评审代理委托书

4、驳回复审正文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时间流程

1、提交遇到的问题,分析注册申请

2、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

3、上报商标评审委员会

4、跟进受理、审理进度

5、商标驳回复审时限9-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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