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版权登记
70
业务介绍
美术作品指:LOGO、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
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登记机构:
国家版权局登记
贵州版权局登记
注:不同的登记机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申请主体
个人或企业等法人机构
申请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委托书;
3、作品说明书;
4、美术作品图样
办理周期
国家版权局登记:4-6个月
贵州版权局登记:1个月内